中国卫生法制

用法治力量守护公共卫生安全

 

□ 马树娟

在3月4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张业遂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采取的“动态清零”做法符合中国实际情况,路子是对的,效果是好的。无论从确诊、死亡的数字看,还是从经济发展的数据看,中国都是世界上防疫工作最成功的国家之一。

近两年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持续肆虐。受疫情影响,世界经济在衰退迷雾中徘徊不前,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面临严重威胁。如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是对各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实施防控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行为,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在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动态清零”防疫策略,旨在通过快速精准的全链条防控措施,实现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成效。正是因为采取了有力有效的防控措施,我国在保持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为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畅通、促进世界经济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刚刚结束的北京冬奥会上,我国将赛事疫情防控全面融入主办城市疫情防控体系,对涉奥人员实施闭环管理政策。以人为本、严密周全的防控措施,不仅让这场体育盛会更加精彩,也让社会面运行更加平稳,冬奥会的疫情防控成效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可以说,没有疫情防控的成功,就没有冬奥会的精彩。今年全国两会能如期举行,同样彰显了中国疫情防控的卓越成效。

科学有效的疫情防控,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和法律制度经受住了考验,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疫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为应对疫情防控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立法机关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公共卫生法制的整体重构、全面升级自此进入快车道。两年来,通过制定生物安全法、修订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我国将疫情防控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联防联控、应急管理、信息发布、社区防控等做法予以固化。此外,疫情防控的诸多成功经验也纷纷植入民法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中,一个更加协调、相互衔接的公共卫生法律体系正在不断构建中。

公共卫生事关百姓日常生活,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完善和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牵涉部门多、涉及领域广,除了要尽快做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主要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还要推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这就需要通过全国两会更好凝聚民意、汇集民智。相信通过不断完善法律制度,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共卫生法律体系,我们一定能够更好地运用法治力量守护公共卫生安全,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马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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