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4月7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决定利用三年时间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档升级。
持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巩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100%标准化的建设成果,持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设施设备提档升级。到2023年底,力争全区9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不断夯实城市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
大力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到2021年底,全区5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基本标准,5%左右的达到推荐标准。到2023年底,7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基本标准,100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达到推荐标准。
全面推开社区医院建设。到2021年底,全区10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率先达到社区医院标准,评估合格后,加挂社区医院牌子。2023年底,全区50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社区医院标准。
持续做好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做好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重点提升基层卫生人员的实用技术水平。2021年,将对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能力进行摸底,全面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初步诊治的常见病、多发病的病种。
加强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广人工智能,推动建设县域内医学影像、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等中心,加快形成“基层检查、医院诊断”的服务格局。
《三年行动》还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等做出安排。接下来三年的时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以三年行动为契机,着力贯彻基层为重点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努力建设功能完善、服务优质、运行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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