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法制

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内容涉及

 

3月26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南宁闭会。会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当天下午表决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包含环境卫生治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病媒生物预防与控制等章节,共八章62条,内容涉及宠物管理、反对餐饮浪费、心理健康问题等多个社会热议话题。

环境卫生治理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最主要的内容之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自治区爱卫办主任庞军介绍,条例主要从加强公共卫生设施规划建设、开展健康危险因素防控、强化重点场所环境卫生管理三个方面对此作出规定。

在公共卫生设施规划建设方面,条例要求政府和部门将公共卫生设施建设的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指出公共卫生设施应当与项目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和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在健康危险因素防控方面,条例要求政府和部门组织开展健康危险因素研究,加强大气、水、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加强食品、饮用水安全监管。

在重点场所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要求持续开展城市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和乡村清洁活动;要求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等保证青少年、儿童学习、生活和活动等场所以及提供的膳食、饮用水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推进农贸市场合理布局和标准化建设,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卫生设施,确保市场以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要求施工单位抑制扬尘、降低噪声、清运渣土垃圾并妥善处理粪便和污水;要求实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要求推进城市公共厕所和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规范化建设,提高重点公共场所厕所建设管理水平。

自爱国卫生运动诞生之日起,病媒生物预防与控制就是其重要内容。庞军介绍,病媒生物指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的生物,如群众俗称的“四害”蚊子、苍蝇、蟑螂、老鼠等。病媒生物不仅可以直接通过叮咬和污染食物影响或者危害人类的正常生活,更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传播一些严重传染病。条例主要从明确防制责任、加强重点区域和行业防制力度、规范防制器械和药物的使用和规范社会服务行为四方面对病媒生物防制作出了规定。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顾忠东介绍,条例在规范环境卫生治理、病媒生物防制等传统爱国卫生运动内容的基础上,拓展健康促进内涵,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对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作出了较大篇幅的规定,倡导公民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树立全面、均衡、适量、科学的饮食习惯,同时反对餐饮浪费。这是此次条例的特点和亮点之一。

条例从四个方面,就反对餐饮浪费作出规定:一是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反对餐饮浪费行为制度,如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并提供餐后打包服务,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二是单位食堂应当建立健全节约用餐管理规范和监督检查制度,如建立按需供餐、用餐预订制度,按照用餐人数采买、加工、制作、配餐,安排人员负责食堂巡视检查,对浪费行为及时予以纠正;三是家庭应当按照实际需要采买食品,采用适当方式加工、储存,减少食品浪费;四是公民应当培养节约用餐消费习惯,按需点餐、节制消费、剩餐打包,践行光盘行动。

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何玉庭介绍,为了规范宠物管理,条例规定公民饲养犬、猫等宠物的,应当做好宠物清洁卫生。依法进行疫病检疫免疫,防止宠物伤害他人、影响他人生活、污染公共环境。特别是强调需要进行疫病强制免疫的宠物,未经免疫不得饲养。考虑到城乡差异,条例对在城市饲养宠物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在城市携带犬、猫等宠物外出的,应当按照规定由成年人用牵引带牵领、装入笼内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主动避让行人,及时清除宠物粪便等排泄物。禁止携带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止动物进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但是,对携带缉毒犬、搜救犬、导盲犬、扶助犬等工作犬外出,以及携带宠物进入宠物专门服务场所或者区域,比如宠物医院、宠物店等地的除外。此外,条例还要求从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建立健全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和咨询服务机制等方面,促进群众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