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法制

肥城这5家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肥城市卫生健康局现将2021年第1季度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如下:

饮用水卫生类

【单位名称】赵某

【经营地址】肥城市仪阳街道东下村1号楼东侧

【违法事实】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处罚内容】责令限期改进,罚款1000元

【处罚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单位名称】乔某磊

【经营地址】肥城市新城街道彩虹小区18号楼东侧

【单位名称】肥城市心悦净水设备销售中心

【经营地址】肥城市工业二路南巧山村沿街

【单位名称】李某辉

【经营地址】肥城市仪阳街道石北村13号楼北侧

【单位名称】孙某

【经营地址】肥城市仪阳街道东部名城

餐饮具消毒类

【单位名称】肥城市绿康餐具消毒中心

【经营地址】肥城市石横镇钢厂路中段66号

【违法事实】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

【处罚内容】罚款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