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持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增加优
本报济南3月11日讯 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展望“十四五”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五场。记者从会上获悉,“十三五”期间,全省卫生健康事业实现大发展、取得大突破;“十四五”时期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将把握机遇,应对挑战,心无旁骛推动健康强省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经初步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省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42张,比2015年增加1.15张;60家县级综合医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总数居全国第一位;全省人均期望寿命从2015年的78岁上升到2019年的78.94岁;全省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累计减免贫困患者医疗费用11.1亿元,贫困患者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比例控制在10%左右。
我省在全国唯一开展医养结合示范省创建工作,全省共有12个市、120个县被确定为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区。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率先开展短缺药品省级市场撮合。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十四五”期间,我省落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位置的要求,出台更多利民惠民政策,不断增加优质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群众健康新期待,全力实现卫生健康事业实现新的更大发展。
我省将在省、市、县三级开展医防融合试点,建立疾控中心与医疗机构业务融合机制。开展符合三级标准的市级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力争到2022年全省传染病临床诊疗规模达到1万张床位以上。建设公共卫生主题数据库,实现重大疾病防控管理、居民行为危险因素监测等数据的动态采集与实时共享。建成使用传染病监测数据采集预警系统,积极构建传染病疫情防控大数据体系。全面推进各级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力争到2023年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建设全部达标。
让群众在家门口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今年,80%以上的县(市)综合医院和30%以上的县(市)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到2023年规划期满分别达到90%和60%。7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最新颁布的基本标准,15%达到推荐标准,到2023年上半年全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20%以上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在涉农县(市、区),支持200所乡镇卫生院将服务能力提升到二级医院标准,打造成为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
据介绍,为加快实现“小病不出乡村、大病不出县”,着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我省将把基层机构空编率降至5%以下,每个乡镇卫生院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不低于1名。将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比例提升到50%以上,持续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扩大“业务院长”选派规模。
着力提升县域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以“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为目标,引导优势资源下沉,在“强县域”的同时“强基层”。启动实施“三高共管(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六病同防(冠心病、脑卒中、肾病综合征、眼底病变、周围神经病变、周围血管病变)”医防融合服务,今年将在58个县(市、区)先行试点,逐步在全省推开。
如何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据介绍,我省将建设3-5个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实现县(市)政府办中医医院全覆盖,推动政府办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和康复科。计划到2022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我省将出台《山东省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制定《山东省道地药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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