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公共场所,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又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以下这些场所需要办理。
住宿场所: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度假村等;
沐浴场所:桑拿、浴室、洗浴中心、足浴、温泉浴、SPA休闲中心等;
美容美发场所:理发店、美容店(不含医疗美容)、美甲店等;
文化娱乐场所: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录像厅、卡拉OK、游艺厅(室)、咖啡馆、酒吧、茶座等;
体育场所: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健身室等;
文化交流场所: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等;
购物场所:营业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使用集中空调的商场、超市、书店等;
等候场所:候车(含地铁)室、候船室等公共交通等。
申请办理所需材料:
1.北京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办)
2.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3.公共场所卫生检测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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