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法制

法理、法史论文_从农村到城市:革命政权公共卫

 
文章目录

一工农民主政权时期:军内卫生法制的惠民医疗实践

(一)苏区卫生状况:“不求清洁”“生疮害病”

(二)卫生宣传:“污秽与疾病”之战

(三)卫生法规:卫生运动的制度跟进

二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农村根据地公共卫生法制“统一战线”的构建

(一)陕甘宁边区环境:“一切传染病”发生

(二)破“巫神”、讲卫生的宣传

(三)“预防重于治疗”的公共卫生法制设计

三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时期:突发疫情背景下的城市公共卫生法制建设

(一)哈尔滨解放区卫生环境:霍乱、鼠疫蔓延

(二)防疫宣传:谣言治理与卫生知识普及

(三)制度探索:应急、暂时与战时公共卫生之法

四结论

文章摘要:革命政权时期的公共卫生法制,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为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提高军队战斗力,根据不同时期的客观条件和现实需要,制定的一系列涉及公共卫生与防疫工作的法律法规。工农民主政权时期是公共卫生法制的初创阶段,中央苏区多以"防疫的卫生运动"为主;抗日民主政权时期,边区公共卫生宣传逐渐深入,并根据军民需要,设置了边区的三类医院;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时期,在中国共产党解放的第一个大城市哈尔滨市,民主政权开始了大规模流行腺鼠疫的防治工作和城市公共卫生制度的建设。革命政权从农村到城市的公共卫生法制探索与创制,一以贯之地以群众路线为指导思想,在立法技术方面,实现了从临时性举措向公共卫生法规的转变;在制度效果方面,提高了军队战斗力,保障了群众的生命健康;在法制建设经验方面,为后来解放的城市乃至新中国提供了制度经验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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