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研究论文_基于可行
文章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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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1.1 问题的提出和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3 研究方法
1.4 数据来源与处理
1.5 论文框架
1.6 论文的创新点
2 健康公平相关理论
2.1 基本概念
2.2 健康公平相关学说
3 健康可行能力相关理论
3.1 可行能力方法
3.2 健康可行能力学说
4 可行能力学说在国外健康公平领域的应用研究
4.1 基于可行能力学说的人类发展相关指数
4.2 基于可行能力学说的相关健康评价
4.3 德国《贫穷与财富报告》对可行能力学说的应用
4.4 美国突发公共卫生政策对可行能力学说的应用
5 我国基于健康可行能力的卫生法促进健康公平的SWOT分析
5.1 我国应用健康可行能力促进健康公平的时代契机
5.2 健康可行能力为卫生法的基础——健康权的实现提供了具体目的
5.3 我国当前卫生法促进健康公平的劣势
5.4 我国基于健康可行能力的卫生法促进健康公平的挑战
6 讨论与总结
6.1 研究结论
6.2 建议
6.3 研究不足和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介
文章摘要:研究目的健康可行能力学说较其他健康公平学说具有明显优势,如注重人的多样性、对人尊重、提供多种途径实现人的健康、以健康本身为目的、过程和结果并重等等。本文在详细阐释健康可行能力相关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卫生法律政策和科学研究现状,明晰实际应用障碍,提出具体应用建议和意见,以期进一步丰富我国健康公平相关理论。数据来源本文数据来源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定性研究的数据来源,主要集中于文献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其中世界卫生组织(WHO)、世界经济和合作组织(OECD)、中国卫生年鉴等官方权威数据库为主要数据来源,文献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内数据库如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据平台,国外数据库主要来源于维克森林大学的官方图书馆数据库,有近105个数据库链接;另一部分为定量研究的数据来源,主要来源于中国知网、CSSCI数据库和万方知识平台的文献数据库。研究方法1、文献分析法。通过收集中国知网、万方和国外数据库中有关健康公平的相关文献,对其进行整理和提炼,是获取灵感、分析判断和得出结论的基础;2、比较分析法。科学分析、综合归纳、客观分析判断各种健康公平学说的利弊,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从而确保该项研究的科学性。3、案例分析法。通过具体案例论述问题,让观点更具说服力。深入分析、比较研究各国在应用可行能力解决实际问题时所采取的方式方法和遇到的困难,了解他们看待健康公平问题的视角和对我们的启示,提炼出针对我国国情推进健康公平的科学建议。4、SWOT分析法。即基于内外部竞争环境和竞争条件下的态势分析,就是将与研究对象密切相关的各种主要内部优势、劣势和外部的机会和威胁等,通过调查列举出来,并依照矩阵形式排列,然后用系统分析的思想,把各种因素相互匹配起来加以分析,从中得出一系列结论的方法。本文使用该方法对我国应用健康可行能力促进健康公平的时代契机、优势、劣势和挑战进行了详细分析。5、引文分析法。一般而言,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作者对该论文研究的代表性文献,所以,通过对某一领域论文的引文分析,可以获得该领域研究获取信息的基本特点。本文对37年来中国卫生法制研究引文数据进行多指标测量,如引文数量、文献共被引分析和作者共被引分析等,以期对中国卫生法制科学研究的引证行为进行分析。6、社会网络分析方法。社会网络分析方法以人类交互作用的模式为研究对象,其结构可以揭示信息传播的规律。本文即基于此理论对中国卫生法学中的文献共被引和作者共被引网络进行分析。共被引分析是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文献计量学方法,基于的是这样一种假设:当两篇文献(作者、期刊或者学科等)同时被第三篇文献(作者、期刊或者学科等)引用,那么这两篇文献(作者、期刊或者学科等)存在共被引关系。研究结果1、功利主义学说注重资源的高效分配,但是却忽略了生命质量和健康公平问题;平等主义学说强调机会的平等,但是却没有解决具体实施问题;自由主义则存在根深蒂固的市场失灵问题,且这三种学说将健康公平的目的集中于资源的分配而不是健康本身。2、健康可行能力学说直接来源于阿马蒂亚·森的可行能力方法理论学说和亚里士多德的人类繁荣哲学思想,是理论界普遍认同的人类的基本可行能力。健康可行能力相关理论以实现人的健康可行能力和功能为目的,尊重人的自由和多样化,通过健康中介和健康转化因素满足不同人的健康需求,为研究健康公平问题提供了不同的理论视角和研究路径。3、健康可行能力学说较其他学说具有独特的理论优势和实践意义,具体包括:尊重人的自由和健康需求的多样化;将健康可行能力或者健康功能作为评估的核心指标,同时考虑社会效益问题;以健康资源分配为手段,以健康为最终目的;健康资源的分配结果和分配程序同样重要;注重健康中介和健康转化因素的发展和构建,为健康目的的实现提供有效的途径;注重个人健康选择的同时要求个人对此负责;评价方式为差额公平,不仅有利于进行比较,而且有利于保证社会效益。4、可行能力学说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认可,且在各国实践中不断加以应用,如人类发展指数、相关健康评价调查问卷、德国《贫穷与财富报告》以及美国突发公共卫生政策等,我国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对该理论的认识尚处于起步阶段。5、健康可行能力相关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应用,应基于我国国情和政策导向,其与我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相一致,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基本利益,以人为本促进健康公平的发展。不仅如此,健康可行能力理论契合我国当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从而为加强健康中介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优良的政策土壤,有助于丰富健康可行能力理论,为该理论在我国的实际应用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基础和时代契机。6、健康可行能力在构建卫生法的基础——健康权上具有理论优势,如分配健康资源是手段,不是目的;自由是健康可行能力的基本逻辑起点;尊重人的多样性是健康可行能力的基本前提;对健康可行能力的应用可以避免主观判断不准确的弊端;程序公正是健康可行能力的内在要求等。7、通过文献计量分析方法对我国卫生法制科学研究文献进行分析之后发现,我国卫生法制科学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作者合作、代表作者、代表专著都较少,学科结构与实际不符等问题。同时,我国卫生法律体系较为松散,虽然近几年由于政府的重视,我国卫生法制有了很大进步,特别是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的实施,但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卫生法律体系碎片化的问题。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我国在卫生法制方面应用健康可行能力的劣势。8、虽然健康可行能力有其理论优势,且契合我国目前健康政策理念,然而,在具体应用过程中,仍需面对很多实践挑战。这些挑战包括:对可行能力理论认识的挑战;对可行能力自身方法论的挑战;基于可行能力卫生法制教育观念的挑战;基于可行能力健康责任观念的挑战;基于可行能力基本医疗观念的挑战;公平协商的民主程序的挑战;当前我国法律运行过程中的挑战等。研究结论1、可行能力学说在国外实践可行,我国需要积极践行;2、可行能力在我国已有研究,但通过健康可行能力促进健康公平任重道远;3、我国卫生法制建设有了长足进步,但卫生法律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4、我国卫生法制研究已经起步,但进步空间很大;5、卫生法学学科结构已经形成,但优化的挑战很大。建议:1、以实现健康可行能力为目的构建健康权哲学基础;2、在宪法中明确健康权;3、以重要的健康可行能力作为制定卫生相关法律政策的基础;4、以法律手段保障健康领域财政投入;5、从可行能力角度构建卫生法学学科评价体系;6、重视卫生法制教育和医学生健康人文素养的培养;7、规范健康教育和健康宣传,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8、通过尊重人的多样性减轻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歧视等。研究创新点:学术思想上的创新。本文在深入研究健康可行能力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卫生法律政策体系和卫生法律相关科学研究现状,深入分析了该学说在我国实践应用的可行性和需要面对的挑战,从而扩展了该理论的应用范围,且进一步丰富了该学说。研究方法上的创新。突破法学领域以往以主观思辨定性分析方法为主导的研究方式,将文献计量方法应用于卫生法制文献数据分析中,对中国卫生法制科学研究文献进行大数据分析,从中挖掘隐藏在数据背后的信息,以更直观、客观、有效地方式展现该领域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揭示卫生法制相关学科活动的内在规律,为卫生法学的科研管理工作和科技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和指导,做到“对症下药”。研究不足和展望:可行能力和健康可行能力是两个宏观的哲学研究范式,本研究仍不足以体现其全貌,除此之外,实践应用问题仍存在很多未解决的难题,这些都是未来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重点。虽然文献计量方法是一种比较成熟且广泛应用的科学评价手段,但其本身并不完美,且由于数据和数据库本身的限制,并不能保证研究结果的完全准确性。未来希望通过更多元的方法和数据挖掘技术对该领域进行更为客观精准的分析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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